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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通知
2026-08-24 16:08 教育质量管理中心 

各本科教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落实“监督—评价—反馈—分析—改进”的质量闭环机制,切实提升新学期课堂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水平,现就加强本学期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组织体系

各院(部)应健全完善以院(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院级教学督导组、教研室(系)等基层教学组织在质量监控中的主体作用,将教学质量监控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形成“学校—学院—教研室”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落实开学初教学常规检查工作

各院(部)须在开学第1-3周内完成期初教学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内容包括:

1.教学准备情况:核查任课教师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件等教学文件的完备性与规范性;

2.教学秩序与保障:检查教师到岗、学生出勤、课表执行、教材到位及教室(实验室)设备运行状况。

三、深入开展常态化听课工作

1.各院(部)督导应尽量实现对本学期全体任课教师听课全覆盖,尤其要加强对新进教师及反馈问题较多教师的听课频次;

2.为加强日常教学质量监控力度,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手段的作用,本学期将开放院(部)督导的线上巡课权限,线上巡课作为日常听课的辅助手段,不能代替线下深入课堂听课。

四、聚焦重点领域督导

1.落实问题整改追踪:针对上学期督导反馈存在问题的教师及教学环节,建立“追踪台账”,实施重点督导与效果评价,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强化课程思政督导:重点考查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教书育人与价值引领作用;

3.推进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加强对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过程监控与质量评价。

五、落实完成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反馈工作

1.工作开展。由院(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反馈工作,请各院(部)主动联系本单位校级联系督学参加。本单位参加人员应包括领导班子成员、院(部)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督导组成员、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等,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扩大参加人员范围。建议以线下集中会议为主,也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等其他方式开展。

2.反馈主要内容。督学及督导组成员结合常态化听课、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向教学院(部)反馈在2025-2026第二学期(上学期)发现的教学优秀典型、创新举措及教风、学风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参加人员应围绕反馈的内容及对本单位、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意见与建议开展交流研讨。

3.完成时间。请各教学院(部)于第三教学周前组织完成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上学期)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反馈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新学期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学期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计划。

2.各院(部)需在学期末对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进行汇总,撰写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总结,并按时提交听课手册。

3.请各院(部)以此次工作为契机,营造秩序规范、教风优良、学风浓厚的育人氛围,持续推动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教育质量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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