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第十次修订)》(黑大校发〔2013〕181号),学校开展了第九轮(2014年1月—2015年12月)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经各院(部)自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资格审查、校教学评估督学专家组讨论、校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现对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16年3月2—4日。如有异议,请与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联系。
联系人和电话:史庆春 86608735
吴红英 86608261
附件:黑龙江大学第九轮(2014年1月—2015年12月)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结果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