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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1-9教学周结课)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2015-07-07 10:31  

各本科教学单位:

   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第1-9教学周结课)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本次评教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15421日—426学生进行网上评教。

   二、评教对象

   为本科生开设列入教学计划、经学生成功选课、本学期第19教学周结课的课程的任课教师。

   三、评教主体

   成功选择本学期第19教学周结课的课程的在校四个年级学生。

   四、评教内容

   评教内容分客观性评价、主观性评价和师德师风评价三部分。

   1客观性评价。设置“非常满意(100- 90分)”、“满意(89 - 80分)”、“比较满意(79- 70分)”、“一般(69 - 60分)”、“不太满意(59- 30分)”等五个分数段,学生根据任课教师教学实际情况,参照上述五个分数段的分数划分情况,填写一个具体评价分数。

   2、主观性评价文字表述该教师在教学方面值得肯定和需要改进之处。

   3、师德师风评价。评价项目包括教师的工作态度、答疑解惑、对学生学习纪律的管理、课堂以外对学生成长的指导帮助、师生关系、德行与品格六个方面。

   五、评教组织

   在主管教学工作校长和校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领导下,由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统一组织、学工部协助开展学生评教工作。

   在学院领导班子领导下,由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组织辅导员开展学生评教工作(请参见附件二)。

   六、评教安排

   1、学院评教动员

   各学院要召开学生动员会,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学生高度重视网上评教工作,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2、学院组织学生进行评教

   方式:各学院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用任何一台连接到校园网的计算机进行评教。

   程序:1)辅导员宣读《黑龙江大学学生网上评教细则》(见附件一),帮助学生充分认识评教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全体学生认真参加网上评教。(2)学生具体评教步骤按附件《黑龙江大学学生网上评教细则》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七、评教约束机制

   对于无故不参加评教的学生,扣除20个选课积分,未完全评教的学生,积分扣除量按如下公式计算:扣除积分=(未参加评教的课程总数/学生修读的课程总数)×20

 

   联系电话:86608735

   联系人:刘德鹏

   

   附件一:《黑龙江大学学生网上评教细则》

   附件二:《黑龙江大学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流程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2-附件一:黑龙江大学学生网上评教细则.doc已下载
附件【2-附件二:黑龙江大学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流程.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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