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本科教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实施方案(2026-2028年)》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本科专业常态化监测评估对学科专业调整优化的引领与决策支持作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决策部署,围绕“五有四型一特”本科人才培养总目标,建立并实施本科专业办学核心指标周期性监测评估与建设成效评价机制,为学校深化学科专业供给侧改革,进一步优化调整本科专业结构与布局,实现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提供决策支撑,不断提升学校人才培养服务国家、龙江及区域重大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
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黑龙江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产业升级需求为导向,立足学校办学传统和优势特色,进一步引导专业校准办学定位,明确服务领域、人才需求、培养目标及建设规划,以“四新”理念为引领推动培养模式重塑升级,实现强特色、转方向、提质量,构建符合科技创新、产业变革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体系,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供需适配性以及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力。
(二)坚持多维评价
以专业办学建设成果和育人成效为核心,坚持实施多维评价,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重点关注专业办学定位与服务面向、招生就业、教学成果、学生成果、师资队伍、学科支撑等核心要素,确保客观反映专业建设和育人水平,引导各本科专业全面梳理专业建设成果,加强内涵建设、追求卓越。
(三)坚持分类评价
综合考虑参评专业学科门类、培养类型、办学基础等实际情况实施分组评价。按学科类别分为工学组、理农组、人文组、社科组及外语组5个组别,结合学术型、应用型等不同人才培养定位,制定差异化、特色化评估指标与考察重点,引导各专业实现分类发展、错位发展、特色发展。
三、评估范围与工作安排
本次专业评估面向全校75个本科招生专业,包括翻译专业所含2个专业方向。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自评
各本科专业对近四年(2022-2025年)本专业建设成效进行全面梳理,填写《黑龙江大学2026年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附件2)。本次评估教师所属专业信息,以2025年本科专业评估数据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为基础,各专业要认真核对并补充完善教师所属专业信息,确保教师落位准确无误,落位后原则上三年内不得变动。同时要一并补充完善本单位双师双能、工程背景以及行业背景教师信息。
完成时限:教师信息核对2026年4月13日
专业自评报告2026年4月17日
(二)定量数据填报与计算
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教务处、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部门负责提供定量评价基础数据,并按指标体系评分细则要求,依据专业教师信息和学生信息,计算指标项得分,汇总至教育质量管理中心形成专业评估定量指标得分。指标体系详见《黑龙江大学2026年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
完成时限:2026年4月17日
(三)专家定性评价
学校组织专家组依据专业自评报告以及定量评价数据中的专业“教学成果”数据进行定性评价,评价得分计入专业评估总分。
完成时限:2026年4月20日
(四)评价数据汇总与核算分析
教育质量管理中心汇总本科专业评估定量评分和定性评分,按照分组进行排名,形成评估结果,撰写评估数据分析报告。评估结果作为本科专业优化调整的参考依据。
完成时限:2026年4月27日
四、工作要求
(一)专业自评
请各相关学院和专业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充分承担办学主体责任,核准完善专业教师信息,认真组织开展专业自评,加强本单位本科专业人才培养需求预测,校准专业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主动研究谋划本科专业转型升级思路与发展目标,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学校评价
请各相关职能、教辅部门协同联动,依据定量评价指标认真进行数据核算,及时反馈评价数据,保障评估工作顺利完成。学校将依据专业评估指标开展专业办学成效常态化监测与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专业动态优化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材料提交
1.请各相关教学单位于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下班前完成专业教师信息核对工作,填写并提交本单位《本科专业教师信息表》(表格单独发送至教学院长邮箱)。
2.请各本科专业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班前完成《黑龙江大学2026年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打包提交扫描件电子版。
评估工作联系人:教育质量管理中心魏雪莹、于洋,联系电话86608735、86608239,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021027@hlju.edu.cn。
附件:
1.黑龙江大学2026年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2.黑龙江大学2026年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教育质量管理中心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