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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大学2025年教师本科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10-11 14:52 教育质量管理中心 

各本科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引导激励广大教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积极投身教学一线,加大教学改革与研究投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黑大校发〔2025〕1号),学校决定开展新一轮教师本科教学质量奖系列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届教师本科教学质量奖评选范围为第十五轮(2023年)和第十六轮(2024年)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工作中结论均为“良好”及以上且教学质量突出的教师。

二、奖项设置

1.第十二届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

2.第六届本科教学质量示范奖

3.第五届本科教学质量标兵奖

三、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

1.评选程序

(1)评选方式。由各教学院(部)组织实施。优秀奖评选标准分为直接认定与竞争性评选两种方式。院(部)以两轮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得分为基本依据,分理论课和实验课两个系列择优评定教师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每个教师只能参加一个系列评奖。符合直接认定标准的教师,由所在院(部)直接认定为教师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得者;符合竞争性评选标准的教师,由院(部)重点考察教学能力与水平、学生评教、教师本科教学业绩等几个方面对候选人进行评选认定。

(2)获奖名额。院(部)获奖总人数不超过本院(部)参加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教师总人数的35%(无小数点保留,下同)

2.时间安排

各院(部)于2025年10月17日前完成优秀奖评选工作,在院(部)范围内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形成《黑龙江大学第十二届教师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结果一览表》(撰写体例见附件3)。

(二)本科教学质量示范奖

1.评选程序

1)评选方式。由各教学院(部)组织实施。本届示范奖在第十二届优秀奖获奖教师中择优产生,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黑龙江大学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示范奖申报书》,由院(部)负责审核教师申报材料,并参考示范奖评选指导性标准(见附件2)对教师“教学效果”、“本科教学工作代表性业绩成果”、“教育教学能力水平与育人成效”三项指标进行定量数据核算,排序产生获奖教师。

(2)获奖名额。院(部)获奖总人数不超过本院(部)第十二届优秀奖获奖教师总数的25%。

2.时间安排

各院(部)于2025年10月24日前完成示范奖评选工作并在院(部)范围内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形成《黑龙江大学第六届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示范奖评选结果一览表》(撰写体例见附件5)。

3.评价指标

学校制订《黑龙江大学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示范奖评选指导性标准》《黑龙江大学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示范奖评选指导性教学业绩认定细则》,各教学院(部)可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对《示范奖评选指导性标准》中本科教学工作代表性业绩成果、教育教学能力水平与育人成效的权重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权重上下调整不超过5%;以及对《示范奖评选指导性教学业绩认定细则》中各类代表性业绩成果的分值进行适当调整。在征求本单位教师意见并达成共识后,请将调整后的《示范奖评选标准》《教学业绩认定细则》在本单位开展示范奖评选前,报送至教育质量管理中心,教育质量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审核同意后,可在本单位使用。

(三)本科教学质量标兵奖

由学校组织实施。各院(部)在本轮示范奖基础上择优推荐本院(部)参评标兵奖教师候选人,推荐人数不超过本院(部)本轮示范奖获奖教师总数的30%,填报《黑龙江大学第五届教师本科教学质量标兵奖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撰写体例见附件6)上报学校,经由学校评审专家组评选,确定获奖名单并上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已获上一届“标兵奖”的教师不连续获得。

《黑龙江大学2025年教师本科教学质量奖基数一览表》单独发送至各院(部)教学院长邮箱,请注意查收。

四、申报材料要求

1.《黑龙江大学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示范奖申报书》中“三、人才培养及本科教学改革成效”和“四、本科教学工作代表性业绩成果”均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本科教学的改革举措和成果,获得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以发文为准。

2.“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代表性业绩成果”部分,成果仅填代表性成果,且总数不超过5个,成果类别详见附件2。相关成果要提供能够体现成果来源、类别、级别、成员、取得时间等必要信息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所在教学院(部)原则上均应为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不可以为打印件、复印件生成的电子版。

3.申报教师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诚信原则,按照要求和说明认真填写《申报书》,填写完毕后,需在“个人承诺”栏注明日期,并签署电子签名。

4.申报人提交的申报PDF文档,请按照申报书、佐证材料的顺序排版,文件命名格式为“所在单位-申报人”,佐证材料请按照成果在《申报书》中的填写顺序依次排序,并标注成果序号和标题,如“成果1:名称”“成果2:名称”等。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部)需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通知及附件要求,认真开展院(部)评选工作,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2.调整后的《示范奖评选标准》《教学业绩认定细则》请于10月17日前提交。

3.《黑龙江大学第十二届教师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结果一览表》、《黑龙江大学第六届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示范奖评选结果一览表》、《黑龙江大学第五届教师本科教学质量标兵奖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均于10月31日前提交。

请在规定日期内将上述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育质量管理中心(主楼C座315室),纸质版需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校园应用门户邮箱2001106@hlju.edu.cn,联系人:邢一非,电话:86608735。


附件1:《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黑龙江大学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示范奖评选指导性标准》

附件3:《黑龙江大学第十二届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结果一览表》

附件4:《黑龙江大学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示范奖申报书》

附件5:《黑龙江大学第六届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示范奖评选结果一览表》

附件6:《黑龙江大学第五届教师本科教学质量标兵奖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7:《黑龙江大学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示范奖评选指导性教学业绩认定细则》

附件8:《黑龙江大学教师指导学生获奖高水平赛事一览表》

教育质量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附件4:黑龙江大学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示范奖申报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示范奖评选指导性标准.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黑龙江大学第十二届教师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结果一览表撰写体例.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5:黑龙江大学第六届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示范奖评选结果一览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6:黑龙江大学第五届本科教学质量标兵奖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7:黑龙江大学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示范奖评选指导性教学业绩认定细则.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8:黑龙江大学教师指导学生获奖高水平赛事一览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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