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教育质量管理中心在主楼C座319会议室组织召开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督学组长工作会议。校总督学、副总督学、各督学组长以及教育质量管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教育质量管理中心主任范大伟主持会议。

会上,范大伟就2025年教师本科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相关文件以及《黑龙江大学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条例(试行)》制定情况、相关部门及院(部)意见反馈情况等进行通报,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了修改意见及建议。
教师本科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旨在落实《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教育教学评价与激励机制,优化各类奖项的评奖周期和获奖名额,加大教学院(部)权重调整自主权,充分发挥教学质量优秀奖、示范奖、标兵奖以及校级名师奖的金字塔形评价激励制度作用,促进教师追求教学卓越,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
《黑龙江大学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条例(试行)》旨在进一步满足新时期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工作需要,夯实人才培养核心地位,明确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目标、权责、分工,强化全员质量意识、标准意识、服务意识,共同保障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的达成。
会后,教育质量管理中心将依据校级督学、相关部门及院(部)反馈的意见建议,继续修改完善2025年教师本科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相关文件以及《黑龙江大学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条例(试行)》,待学校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实施。
下一阶段,教育质量管理中心将深化人才培养质量管理顶层设计,构建完善教师、学生、专家队伍、院(部)、职能部门、教辅单位等多方参与、纵向有机联动、横向协同配合的“大质保”体系,落实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形成约束与激励并重机制,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工作提质增效。(教育质量管理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