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它要求
1.各院(部)请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检查验收期间院(部)与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学校专家组的信息联络与沟通,并于下周三(10月26日)下班前将联络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填好后发至谷真研老师邮箱:guzhenyan@hlju.edu.cn。
2. 院(部)汇报结束后,将汇报稿电子版发至谷真研老师校园信息门户邮箱:guzhenyan@hlju.edu.cn。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联系
联系人:谷真研
电话:86608239
地点:主楼C座316室
附件:联络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