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简介 | 五制一化 | 通知公告 | 评 教 | 评 管 | 评 学 | 专项评估 | 评估动态 | 督导之窗 | 金鸡争鸣 | 交流园地 | 结果查询 | 上级文件 | 质量年报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信息系统  
学生网上评教系统(暂未开放)
学生学习状态与教学效果评估系统(暂未开放)
院(部)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评估系统(暂未开放)
教师本科教学业绩评估系统(暂未开放)
院(部)督导员听课评估系统(暂未开放)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年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0-25 15:29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8〕563号)和《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发布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及学校《关于建立黑龙江大学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的决定》要求,为了做好我校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年报(以下简称“教学质量年报”)工作,特制定《黑龙江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年报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依据此方案中的工作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黑龙江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年报工作实施方案

                         黑龙江大学

                         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黑龙江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年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8〕563号)(附件1)和《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发布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附件2)(此附件待省教育厅正式发布后另行下发通知)及学校《关于建立黑龙江大学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的决定》(附件3)要求,为了做好我校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教学质量年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教学质量年报工作在黑龙江大学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其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年报内容

1.按照《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V3.2》(附件4)要求,参看《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常见问题解答》(附件5,2018年没有更新版)、“2018年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的PPT及其2017年讲解录音(附件6,因为教育部评估中心没有组织培训,录音是2017年的,2018年没有更新版)和“2017年平台数据采集工作流程介绍PPT及讲解录音”(附件7,2018年没有更新版),并了解《2016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平台数据校验公式3.0版》(附件8,2018年没有更新版)的校验原理,在此基础上填报《黑龙江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并录入数据库系统。

2.按照《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发布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附件2)(此附件待省教育厅正式发布后另行下发通知)要求,在对《黑龙江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特别是“支撑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撰写《黑龙江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三、数据指标统计时限

数据指标统计时限严格按照《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V3.2》(附件4)要求统计,具体填报数据的时间截止点参考每一项采集信息后面的时间标注。

1.统计时间

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

2.自然年

指2017自然年度,即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3.学年

指2017-2018教育年度,即从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4.时点

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18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四、工作分工

1.《黑龙江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共包括88个表格,填报任务分解落实到22个管理部门和所有本科教学院(部),具体填报内容及分工见“《黑龙江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具体填报内容分工一览表及版本升级变化说明”(附件9)。

2.《黑龙江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包括七方面内容,撰写任务分解落实到21个管理部门,具体撰写内容及分工见“《黑龙江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要求”(附件12)(此项工作待省教育厅正式发布通知后再另行下发通知展开)。

五、工作程序

1.首先明确“工作分工”中本单位牵头完成的任务和协助完成的任务,牵头单位应主动与协助单位沟通,共同研究完成任务的具体工作方案。

2.认真阅读、准确理解《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V3.2》(附件4),尤其要注意先阅读每一张采集表下面的“指标解释”和“2018年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的PPT,听2017年讲解录音(附件6,因为教育部评估中心2018年没组织培训,录音是2017年的,2018年没有更新版),参看“《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3.0版数据采集问答》(附件5,2018年没有更新版)”和“表内校验”、“表间校验”公式(附件8)的校验原理,再填写“数据填报表格”,以确保采集、填报的数据信息全面,准确无误。

3.由牵头单位在《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V3.2》(附件4)中填报数据,并且录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具体填报流程,可参看《2017年平台数据采集工作流程介绍PPT及讲解录音》(附件7,2018年没有更新版)。数据库网址:http://udb.heec.edu.cn,登录数据库推荐使用火狐浏览器,填报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由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给填报单位数据录入人员的校园信息门户发送电子邮件告知。

1)用户名的类型和使用说明:

(1)每个部门有两个用户名和密码:

第一个是“填报用户”,即“任务表单授权信息”(附件13)中的“填报人员”,用户名的格式是:10212_tb_jwc(以教务处为例),密码:*******(会发到录入填报人员的校内邮箱)。

“填报用户”是用来录入填报数据的。填报完成后,需要本部门的“审核用户”进行审核之后,才能提交给学校,并最终完成本部门的填报、提交和审核任务。

第二个是“审核用户”,即“任务表单授权信息”(附件13)中的“审核人员”,用户名的格式是:10212_sh_jwc(以教务处为例),密码:*******(会发到录入填报人员的校内邮箱)。

“审核用户”是用来审核本部门填报的数据的,数据库系统内同一张表格,只能由一个部门(即牵头部门)完成审核,所以本部门录入人员填报好数据之后,要由本部门领导,登录“审核用户”,进行“审核”操作,在“审核操作”完成后,才是最终完成了填报、提交和审核任务。

各部门填报好数据以后,提交审核时,请注意点击下面带红圈的位置,以人事处的表1-3为例:

图一

图二

第一步,点击“人事处吕荣”,出现的页面,点击“审核通过”,完成子表的审核(见图一)。

第二步,子表审核通过后,在弹出的对话框(图二)中,选择“确定”,完成主表审核。如果在图二中点击“取消”,就需要再点击一下图中“红圈的部分”,系统还会弹出对话框(图二),这时再点击“审核通过”,才能完成主表审核。所以一共需要审核两次。只有完成这两步的审核,才最终完成填报任务。

第三类用户是“查询用户”,用于各部门查询,相关表格和数据使用。在查询单位名称、单位代码、专业代码、实验场所(科研基地)代码、学生学号、学生姓名等数据时,需要用“查询用户”登录,用户名:10212_cx,密码:******(已经发到录入填报人员的校内信息门户邮箱),点击想要查询的表格,数据条目较多时,可以点击“批量导出”。建议一定要点击“批量导出”,把表格导出来。这样就可以在导出的EXCEL表中,把所需查询的数据项(如单位名称、单位代码、专业代码、实验场所(科研基地)代码、学生学号、学生姓名等),复制到本部门需要填报的EXCEL模板中,有利于保证填报的数据顺利地通过校验并成功提交。

2)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之后,操作方法如下:

①点击“黑龙江省数据采集”,再点击需要填报的数据表。

②关于数据表中的模版转换的应用。如果牵头部门的数据表需要各院(部)分别提供,数据量较大时,建议批量导入。批量导入功能使用标准EXCEL格式导入,填报者需下载EXCEL模板《2018年采集系统导入模板》(附件10),按照模板格式在本地整理好数据,将整理好的EXCEL文件上传至系统进行导入操作。导入操作时,点击“批量录入”,点击“选择文件”,选中已经填好的模板,点击“打开”,完成导入过程。

③在录入数据库填报数据时,若数据多达上千条时,建议先传100条左右的数据检验一下,上传看看是否能够成功,如果报错,需要进行修改,修改好之后再继续分批次上传,这样,既可以节省上传近千条数据的大量等待时间,也可以发现需要修改的共性问题,提高上传的成功率。

采集系统会自动判断是否同通过校验,如果有大于或等于15条数据存在问题,此次批量录入表格的都不会“成功导入”,问题数据会有提示,可以点击“保存错误信息”按钮,保存错误信息,改正后再进行批量录入数据。但如果有小于或等于14条数据存在问题,此次批量录入数据,会成功导入合格数据,问题数据也会有提示,需要“保存错误信息”,改正后再继续批量录入数据。

④数据的保存。表单数据录入结束后,要进行保存。保存时要点击“保存”完整地保存记录。

⑤保存好数据,并确认数据正确,不需再修改时,请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点击“提交审核”可提交至本部门的“审核用户”,提交审核后填报者无法再修改当前数据,如提交数据后仍需修改,则需要“审核用户”将该表退回至“填报用户”,若提交审核后还有需要修改的数据,请联系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⑥ 2017年填报的《黑龙江大学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附后(附件11),供各单位填报数据时参考或在此基础上根据“统计时限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今年的数据库与去年变化较大,版本更新了,变化了的部分已经在《黑龙江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具体填报内容分工一览表及版本升级变化说明》(附件9)中用黄色背景颜色的字体显示,请按照《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V3.2》(附件4)要求完成数据库的填报。

⑦2018年的数据库填报中的单位号、工号、校内专业代码、实验场所的编码要保持唯一。凡是数据表中需要填写“工号”的,要与表1-6-1,表1-6-2,表1-6-3,表3-1,表3-2一致;凡是数据表中需要填写“单位号”、“单位名称”的,要与表1-3,表1-4一致;凡是数据表中需要填写“校内专业名称”,“校内专业代码”的,要与表1-5-1,表1-5-2一致;凡是数据表中需要填写“实验场所名称”和“实验场所代码”的,要与表1-8--1一致;凡是数据表中需要填写“学生学号”、“学生姓名”的,要与表1-7一致。

⑧承担撰写《黑龙江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的管理部门,在掌握相应数据特别是《黑龙江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一览表(附件12)(此表中的具体数据待学校数据全部填报完成后填写印发给各相关管理部门)中的“支撑数据”的基础上,按照《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发布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附件2)(此附件待省教育厅正式发布后另行下发通知)规定和“《黑龙江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要求”(附件12),依据对数据的分析撰写相应部分的《质量报告》(此项工作待省教育厅正式发布通知后再另行下发通知展开)。

六、时间安排

请各牵头单位按照分工,在把数据表录入填报系统后,将填报的数据和撰写的报告用A4纸打印,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主管领导签字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至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谷真研老师处(校园网信息门户邮箱:guzhenyan@hlju.edu.cn,办公地点:学校主楼C座319室;办公电话:86608239)。

(一)数据表录入填报时间

所有的数据表分为两大类:

1.需要调用数据填报中的“数据字典”类数据表。“数据字典”是表1-3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填报校党政单位、教学科研单位的单位号,单位名称),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6-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1本科实验场所(填报教职工基本信息、外聘教师的工号、姓名、本科生的学生学号、学生姓名、本科实验场所名称和代码),表1-5-1 专业基本情况、表1-5-2专业大类情况(填报校内专业代码、专业名称),需先行提交,以利于其他部门填报时调用,如果这些“数据字典”不能按时填报完成,其他部门需要调用“数据字典”的数据表,就会因为不能调用这些“数据字典”而无法进行填报。具体提交的时间如下:

第一步:表1-3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以上两个数据表由人事处牵头负责),请于2018年10月29日之前录入系统完成填报。

第二步:表1-5-1 专业基本情况、表1-5-2专业大类情况(以上两个数据表由教务处牵头负责),请于2018年10月30日开始填报,于2018年11月1日录入系统完成填报。

第三步: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6-3 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3-1校领导基本信息(时点);表3-2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时点)(以上四个数据表由人事处牵头负责);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时点)由学工部牵头负责;表1-8 实验场所(科研基地)(时点)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牵头负责,请于2018年11月2日开始填报,于2018年11月8日之前录入系统完成填报。

第四步:其余需要调用“数据字典”的数据表(如:涉及到单位号、人员工号、专业代码、实验场所代码、学生学号、学生姓名等),于2018年11月9日录入数据开始填报,于2018年11月25日之前完成填报。

2.不需要调用数据填报中的“数据字典”的数据表(如:不涉及到单位号、人员工号、专业代码,实验场所代码、学生学号、学生姓名等),这些数据表可直接录入数据开始填报,于2018年11月25日完成填报。

(二)质量报告提交时间

牵头部门承担的《黑龙江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任务,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此项工作待省教育厅正式发布通知后再另行下发通知展开)。

七、具体要求

1.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各高校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将上交到教育部,并由教育部通过一定途径向社会公布,同时作为学校接受外部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因此,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质量年报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责任到岗,任务到人,高质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2.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必须在2018年11月末前完成数据填报和文字报告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种数据又是一个有机的系统,牵一发而动全身,缺少任何一个数据都无法完成年报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年报工作,各单位一定要统筹协调,精心安排,抢先抓早,高效率地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3.《黑龙江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要与《2018/2019学年初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即“高基报表”)中相应统计时限内的数据保持一致。

4.为了保证此项工作责任明确和顺畅沟通,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数据录入人员,并于2018年10月25日前将名单、联系电话,QQ号码的电子版报至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谷真研老师处(校园网邮箱:guzhenyan)。另外我们创建了QQ群为黑龙江大学质量年报工作群(群号码为278146299),用于发布相关通知和文件,请数据录入人员及时加入本群,以便于工作交流。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转发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8〕563号

2.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发布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此附件待省教育厅正式发布后另行下发通知)

3.关于建立黑龙江大学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的决定

4. 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V3.2

5. 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常见问题解答(2018年没有更新版)

6. 2018年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PPT及2017年讲解录音(因没有举办培训,讲解录音2018年没有更新版)

7. 2017年平台数据采集工作流程介绍PPT及讲解录音(2018年没有更新版)

8. 2016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校验公式3.0版(2018年没有更新版)

9.《黑龙江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具体填报内容分工一览表及版本升级变化说明

10. 2018年采集系统导入模板

11.黑龙江大学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12.《黑龙江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要求(此附件待省教育厅正式发布后另行下发通知)

13.任务表单授权信息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2018.10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年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附件1-13.zip已下载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黑龙江大学教育教学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