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近日下发的《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编制发布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黑教高涵【2016】514号)(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黑龙江大学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黑龙江大学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工作,是黑龙江大学2016年本科教学质量年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组织领导安排(包括学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等),涉及数据指标内涵及统计时间等,与《黑龙江大学2016年本科教学质量年报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完全一致。
2. 各有关单位编写任务分工见《<黑龙江大学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任务分工一览表》(附件2);编写细则见《<黑龙江大学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细则一览表》(附件3);所用主要支撑数据见《<黑龙江大学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一览表》(附件4);可供对照的参考资料见《黑龙江大学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件5)。
3.各项目编写内容一定要体现黑龙江大学的实际和特点。特别要注意这是“年度报告”,教学工作年年做,但年年岁岁各不同。一定要反映出“本自然年度内、本学年内、本时点内”学校各项本科教学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和新进展,也要反映出与前一年相比的新变化、新机遇和新趋势,还要反映出产生的新情况、面临的新问题、提出的新对策,决不能把往年的《报告》翻出来改几个数据一交了事。
4. 各项目编写所使用的相关数据要与《<黑龙江大学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一览表》(附件4)中的相应数据相一致,编写要点及各种表格请在《编写细则一览表》(附件3)中直接下载使用,尤其是各种表格请不要更改,保持原貌。
5.各牵头单位及协助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密切联系,通力配合。请各牵头单位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所承担并完成的《黑龙江大学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内容(电子版和打印版1份(盖公章签字))和前期填报的《黑龙江大学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即已经在数据库填报系统录入完成的数据),用A4纸打印,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主管领导签字后,一并报至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谷真研老师处(校园网信息门户邮箱:guzhenyan@hlju.edu.cn,办公地点:学校主楼C座316室;办公电话:86608239)。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编制发布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2.《黑龙江大学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任务分工一览表
3.《黑龙江大学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细则一览表
4.《黑龙江大学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一览表
5.黑龙江大学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