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确定2017年11、12月份组织生活中心内容的通知》要求,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党支部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议。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党支部书记吴红英主持了会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把党员的表现评准、等次定准。全体党员对照《黑龙江大学合格党员标准》具体岗位身份标准、岗位职责、师生期盼,深入查找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个人作风建设、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个人自评进行了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支委会成员带头剖析了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帮助、带头批评其他党员;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组织评定,综合了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议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
通过党员民主评议剖析了问题,找准了原因,增长了干劲,提升了修养,更增强了中心党支部的团结力和战斗力,为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打下良好基础。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